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33号令)、《公安部关于对与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备案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凡是在我单位接入的单位或个人均应当在网络正式联通后,到当地公安机关网安部门登记备案。现接公安部最新通知,根据网站接入所在地的原则,即日起凡互联网站办理工信部网站备案的同时,应当向其所在地公安机关网监部门办理网站备案工作。
请在我司所有国内空间服务器用户填写好备案表和承诺书后邮寄至我司,务必在11月30日前将资料邮寄过来(纸质资料及扫描件),以免影响您网站的正常访问。因逾期未向公安机关网监部门备案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客户承担。
需要提交的资料: 1、《网站备案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无章者签名)。 2、网站法人、负责人及网络安全管理员身份证复印件各三份(如为同一人只需要提供三份)。 3、ISP或ICP经营许可证(单位有证提交,无则免)三份。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各三份。 5、签订网站信息安全责任书三份(企业请加盖公章,个人请签名手写)。 6、IDC采集ICP登记信息表 只需要电子档。
说明:
1.备案表请严格按照范例操作. 2.备案表,承诺书请填好(企业需要加盖公章)并连同相关资质扫描并邮寄至我司,扫描件发送至QQ:1830673910@qq.com,扫描件提交时以 “ xx公司(或个人姓名)+域名.rar 格式打包发送”. 3.邮寄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长虹北路45号长虹名筑1-1-2302 襄阳市佰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客服部. 电话:0710-3851666 邮编:441000 QQ咨询:183067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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